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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处工作职能

1.贯彻落实、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、行政有关科研的指示、决定和部署;
2.负责学校科研发展规划、各项政策与管理制度的整体设计、制定及实施;
3.负责纵向科研课题管理;
4.负责横向科研课题管理;
5.负责校内科研培育项目的设计与实施;
6.负责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执行的监管;
7.负责科研成果转化的管理;
8.负责科研平台和团队的建设与管理;
9.负责学术交流与科研培训;
10.负责学术委员会、伦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管理;
11.负责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;
12.负责校老科协日常管理
13.负责教师职称评审科研业绩审核;
14.负责优秀系室、二级院部的年度科研考核;
15.负责专任教师年度科研考核;
16.负责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管理
17.负责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;
18.负责科研信息化建设;
19.负责做好科研处日常管理;
20.负责湖南省现代民政研究院法定代表人工作;
21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